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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第52节  (第6/7页)
己的网络账号跟形象。是江烨山支持她做“网红”这一职业的。    就算她现在不喜欢江烨山了,也得承认,这个男人是带她进门的人。    其实她十八岁的时候,也不是没有幻想过嫁给江烨山,与其说是想嫁给他,不如说是想当衣食无忧的富太太。人都有惰性,能躺着就有钱进她的银行账户,她当然想啊。    但是江烨山太着急想推她了,反而一下子让她清醒了,一下子觉得无法接受。    然后她自己开始赚钱,且越赚越多以后,她就没有以前那种愚蠢的念头了。    她想,男人大抵都最喜欢将女人变作女孩的这个时期,你想要跟他相配努力去成长,但等你真的迫不及待长大成熟了,就开始嫌弃你俗不可耐,对你弃若敝履。    以前乐茕茕是这样想的,并且对男人的这一恶根性嗤之以鼻。    但最近她发现,她双标了。    她好像也喜欢把男生渐渐调/教成男人的这个过程,且非常享受,正是现在她对宁西顾所做的事情一样。    尽管她现在还是喜欢宁西顾的,可要是宁西顾也变成那种讨人厌的男人了,她大概就会毫不犹豫地抛弃他了吧?先享受这个好时光再说。    乐茕茕隔天一早起来,发现自己睡过头了,浑身酸软,脑袋嗡嗡作痛,喉咙渴得要死。    她用意志力驱使自己爬起来,披着睡衣,去客厅,把放在柜子里的医药箱找出来,再从中翻出体温计。    一量,38°6。    哦,发烧了。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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